【本報訊】有六十年歷史的「泰林無線電行」八年前結業,其位於佐敦的旗艦店空置至今,泰林前主席林作禮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其胞兄林作為的破產受託人交出該物業,並以不少於三億元的價錢將其出售,扣除開支後,再將售樓得益按比例分發。
原告林作禮,分別以個人及亡母遺產執行人雙重身份興訟;被告包括林作為的破產受託人和General Fortune Interanational Inc.。原告要求被告交出涉案的物業,讓原告安排以不少於三億元價錢出售,在扣除地產代理費、未支付清潔費、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差餉和地租及其他開支後,把售樓得益分發給原告和被告。
案件編號:HCMP 3041 & 304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