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請酷刑聲請留港的無業印度漢,指渣打銀行一百元鈔票上面的火燄圖案和伊斯蘭教真主「阿拉」的名字一樣,稱這令他受困擾和失眠。他找人鑑證後到尖沙咀的渣打分行,涉嫌要求職員付五至六萬元,否則會做「意想不到的事」。他被控一項勒索罪,昨於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周四續審。
卅四歲印度被告Ahmed Nasim,被控今年九月二日在尖沙咀彌敦道的十八號渣打銀行內,勒索職員楊愛月、施佩玲和Keshev Rathour近六萬元。Rathour稱,被告先在今年八月底到分行,向他展示渣打○三年版一百元影印本,查問他鈔票右下角圖案,他解釋是中式火燄圖案,但被告稱是阿拉的名字。至案發日,被告再到上址,自言出資請來六名學者和專家鑑證等,要求渣打賠償五至六萬元。負責客戶服務的楊愛月向被告重申銀行不會賠償後,被告稱:「我會做意想不到的事。」辯方則指出,被告當時表達的是指穆斯林社區得悉事件後,不知會發生何事,楊並不同意。
案件編號:KCCC 302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