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署欺善怕惡 車房 食肆 花店污水橫飛唔見告

日前七旬婆婆被食環署人員票控倒清水落行人路,事件引起各界熱議,亦令人關注其他店舖違例在公眾地方傾倒污水的問題。本報記者近日巡視多區,發現多個行業的店舖涉嫌違例,有花店職員在路邊向植物淋水,污水傾倒路邊,有人更指「食環署職員成日都見到我向植物淋水」;有食肆職員於後巷把洗菜水、粥水及廚餘等殘渣水傾倒地上;也有車房職員在馬路清潔車輛時,將含有清潔劑的抹車水倒在地上。有立法會議員質疑署方只敢「蝦」婆婆,對店舖執法乏力,令店舖職員輕視此舉對環境衞生所造成的影響。

食環署人員日前在灣仔票控清潔婆婆倒清水落地下的事件,被各界質疑是恰老弱婦孺。事實上,記者日前巡查全港多處,亦發現多個行業的店舖亦出現類似違例情況。有前線食環署職員透露,除非收到投訴,否則巡邏時甚少會提出檢控。

指淋花倒水地面屬平常事

多個「與水有關」行業的店舖涉嫌違例。第一個是花店,記者在太子近花墟一帶,直擊多間花店職員於行人路或馬路上淋花、用水清潔工具及盆栽。記者途經一間花店門外,剛巧聽到一名站在花店門外的女職員,向一名站在馬路、正用水槍清洗用具的女職員閒談,有人說:「食環署職員成日都見到我向植物淋水!」

而在園圃街,就有兩間花店於店舖門外擺放了膠箱、膠桶、竹籮及水槍等,其中一間花店職員開了水喉,直至清水由膠桶滿瀉出來,流在地上,仍視若無睹,惟她只顧淋花,更直接將混含泥土的污水,倒落行人路上。

第二個是洗車。在灣仔謝斐道一間車房,兩名職員以盛載含清潔劑的膠桶濕布,在馬路錶位抹車,行人路邊擺放數個膠桶,約半小時後,有人把兩桶污水倒在路上。附近居民李先生指出,在謝斐道一帶,不時見到有車房職員於馬路用水槍洗車,含清潔劑的污水在路上「水長流」。

第三個是飲食業。在大角咀杉樹街一幢樓宇後巷,一名食肆職員忙於清洗三至四籮菜,半小時內,四次將洗菜水倒落後巷;另一間食肆職員則將混含清潔劑、粥水、「雞翼水」及湯渣等,倒進後巷及大街。

記者向肇事店舖查詢,位於園圃街的一間花店職員回應指出,花店淋花是平常事,又指大部分花墟商戶清潔及淋花後,都是將多餘水倒落地面;而灣仔的車房職員則表示,不知道有關做法是違例,但知悉後坦言擔憂日後會被檢控;至於大角咀一間食肆職員亦表示,不知道傾倒污水是違例,另一間食肆職員則表示不會再這樣做,餘下店舖則對事件不作回應。

市民致電投訴無即時處理

記者在場視察時,亦以市民身份致電政府熱線1823,投訴在部分店舖目擊有人在公眾地方傾倒污水,惟接線人員只表示,會將有關個案轉交予相關部門跟進,未有即時派人了解。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直斥食環署對違規商戶,執法乏力,予人只針對弱勢社群之感。她要求署方加強執法,又要向公眾加強宣傳教育,讓市民明白將污水倒落公眾地方,會對環境衞生造成影響。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並沒有倒污水落公眾地方的票控統計數字,並指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任何人將包括污水的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即屬違法。涉嫌違例人士會接獲定額罰款通知書,如涉嫌違例人士提出爭議,本署會向法庭申請發出傳票,事件交由法庭裁決。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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