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工程擺放標示 工會促延長至900米

【本報訊】本港自今年六月下旬至今,已發生三宗涉及修路工人的交通意外,導致四死一傷,包括上周四窩打老道發生的一宗奪命意外,有工會對此表示關注,促請路政署盡快審視現行的道路工程工作守則,加強對修路工人的保障。

立法會勞工界議員何啟明指,路政署現行的《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過時,未能適應現今道路狀況,因本港的私家車數量在十年間大增,但守則列明於快速公路的修路工程,只需於與工程地點距離六百米位置放第一個標示,何認為此距離不足令司機提高警覺性,形容距離「只有十秒時間」,司機或未能適時減速,建議把距離加長至九百米,甚至千二米,至於其他道路也要按比例增長距離。

促運房局召開跨部門會議

何又建議路政署要求所有承辦商為工人提供足夠保護裝備,包括反光衣及配備緩撞裝置的護航車,保障工人安全,並要求路政署及勞工處作突擊檢查,監管工地的安全設備是否符合要求。何表示已去信運房局要求再次召開連同勞工處的跨部門會議,正等待局方回覆。

香港建造業工會理事長周聯僑指,上述改善安全措施的建議早於七月的跨部門會議上提出,質疑為何遲遲未能落實,希望路政署盡快於守則及外判工程合約中加入有關條款,加強對工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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