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公共醫療質素每況愈下,醫療事故無奇不有,早已不是新聞,但瑪麗醫院早前發生多名護士連番出錯致病人死亡事故,院方更涉嫌隱瞞真相,還是駭人聽聞。可以斷言,只要目前的管理體制不改,類似事故將不絕如縷,還死者公道依然難於登天。
今年五月,瑪麗醫院曾公布一宗醫療事故,指一名護士在扶手櫈上為病人拔除導管時因無跟從「頭低腳高」的指引,令病人出現心肌梗塞而不治,殊不知,此案別有內情。死者家屬昨日召開記者會,聲稱根據院方所提供的醫療報告,證實此宗事件涉及三重失誤,包括一名護士錯誤評估病人跌倒風險,令其跌倒致髖關節骨折;一名護士錯誤安排病人服用降血壓藥,令其心臟衰竭並到深切治療部急救;一名護士為病人拔管時未遵循指引而最終鑄成大錯。人命關天,一次失誤已嫌多,今次事件竟然有三名護士連環犯錯,本港公共醫療服務水平之不堪,部分前線人員之失德失職,幾乎到了草菅人命的地步。
正如死者家屬批評,有關護士缺乏專業水準,將病人一步步推向死亡。尤其令家屬不滿的是院方敷衍塞責的態度,病人死亡當天,有顧問醫生召見他們,坦承院方出現醫療事故,不料其後又有一名副顧問醫生推卸責任,企圖隱瞞真相。儘管家屬及時要求徹查事件,當局卻並未安排涉事醫生與家屬見面,更無就事件致歉。事隔近半年之後,家屬向醫管局、醫委會、申訴專員公署等機構作出投訴,亦就多名醫生涉及事故作出投訴,同時向社會公布事件,誠屬迫不得已之下的無奈之舉。
醫管局主席梁智仁昨日終於就事件向家屬致歉,揚言按有關機制處理投訴,可謂姍姍來遲,道歉有多少誠意不問可知。更何況,所謂有關處理機制從來是當局推卸責任的代名詞,可以看到,每出醫療事故,當局例必成立專責小組煞有介事調查一番,然後是提交報告,提出一些指引及建議,無非都是官樣文章,欺騙輿論。至於投訴醫護人員失職更是漫漫長路,醫委會處理投訴一拖再拖,少則三、五年,多則七、八年甚至更長,而且即使證實有人失誤,所謂處罰也是隔靴搔癢,起不到阻嚇作用。醫醫相護的結果,必然是有恃無恐,服務態度不會改進,醫療事故接踵而至。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儘管要求改革醫委會的民意呼聲強烈,但阻力重重,改革方案在上屆立法會因為一名業界議員瘋狂拉布而功虧一簣,至今束之高閣。
見微知著,今次事故有如一面照妖鏡,照出公共醫療服務水平江河日下,也照出醫界將小圈子利益置於公眾利益之上,抗拒改革、抗拒監督。當醫護組織首先維護的是個人及小圈子利益,當港府監管有如無牙老虎,結果只能是病人的權益被漠視、被踐踏、被犧牲,有人形容一隻腳踏入公立醫院,一隻腳就踏入森羅殿,雖不中亦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