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Formula E 三男被捕

航拍又惹禍!電動方程式賽車錦標賽(Formula E)上周六起一連兩日首度在港舉行,雖然警方賽前已提醒公眾維港兩岸不宜航拍,但仍在前日賽事期間發現三部航拍機在活動場地上空飛行,三名男子涉嫌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被捕,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香港目前沒有為航拍制訂法例規管,但使用航拍人士仍受《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四十八條規管,具法律效力,如因鹵莽或疏忽操作無人機危害他人或財產安全,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可被監禁最多兩年。

警方發言人表示,在前日下午約四時半發現三部無人駕駛飛機,於中區一賽事活動場地上空飛行,嚴重危害公眾安全,警務人員其後在中區龍和道拘捕三名介乎廿八至四十二歲男子,他們涉嫌違反《1995年飛航香港令》,案件交由中區警區跟進。警方呼籲市民勿在人群集結的地方,作出罔顧公眾安全的行為。據了解,其中兩名被捕人士為四十歲聶姓男子及廿八歲容姓男子,報稱為婚禮攝影師;另一名則是報稱程式員的沈姓男子,三人均承認當時正操作航拍機。

按《民航條例》 須遠離建築物人群

無人駕駛飛機系統屬航空器一種,其飛行安全受《民航條例》規管。根據條例,重量不超過七千克(不計燃料)的航空器屬小型航空器,毋須向民航處申請「飛機登記證」及「飛機適航證」,但市民放飛無人機時應維持放飛高度不超過地面以上三百呎;如發現有飛機飛近,須立即將無人機着陸,無人機的飛行地點必須遠離建築物、人群及直升機坪,以及一切可干擾無線電訊息的電源,例如電線、變壓站、高壓電線和變壓塔等。

過去三年 未接獲無人機意外報告

市民亦不得在機場及飛機升降航道範圍附近放飛無人機。這些地方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大嶼山北部沿岸地區、大欖涌至荃灣沿岸及青衣島一帶、維多利亞港沿岸地區和石崗一帶。任何人士若在香港操作重量超過七千克(不計燃料)的無人機作消閒用途,均須在操作前向民航處提出申請。

民航處今年四月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當局在過去三年,並無接獲涉及無人機的意外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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