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詐騙集團致電兩名長者訛稱禁錮他們的兒子,其中一名九旬老婦不虞有詐,向騙徒支付五萬元贖金,惟另一名機警六旬翁一邊與騙徒保持通話,一邊到警署報案,警方遂成功拘捕一名負責收錢的內地漢。內地漢昨認罪後,聲稱同情被騙老婦的遭遇,又請求法官不要充公在其身上搜出的三百多元,讓他有「水腳」回鄉,但法官質疑其說法,斥責這類騙徒卑鄙無良心,判被告入獄三年四個月,並下令充公該三百多元交給被騙老婦作補償,連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兩部手機也要一併充公。
被告林柏興(廿六歲)承認一項洗黑錢和一項串謀洗黑錢罪。辯方求情時曾要求法庭勿充公在被告身上檢獲的現款。控方回應指,該些現款是詐騙集團給予被告來港犯案,應該充公。辯方續指,被告在案中只是跑腿,按指示來港收錢,而他不但深感後悔,並同情被騙取五萬元的老婦。
惟法官判刑時質疑被告同情老婦的說法,指此類騙案針對長者,利用他們對家人的關心行騙。法官斥責騙徒極之卑鄙,只是一群邪惡的人,無道德可言,做事沒有良心,只有惡毒意念。案中老婦的損失表面上不多,但涉款或是她畢生的積蓄。法官又指,相信被告出獄後有方法返回內地,故充公在其身上檢獲的現款,賠償予被騙老婦。
案件編號:DCCC 6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