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追保釋金事件 警方:唔好意思

【本報訊】灣仔警署本月初發生當值警長疑監守自盜,夾萬內一百零七萬保釋金不翼而飛,有市民早前涉他案獲保釋,但近日到灣仔警署續保時卻指警員要求他簽文件放棄追討二萬元保釋金。

灣仔警區指揮官麥展豪昨回應事件稱「唔好意思」,指確認書的字眼及形式造成該名人士不便,因而產生誤會,麥強調所有受影響人士不會因事件而需承擔任何財務損失,警方亦已跟進聯絡約六十名受影響人士,協助他們取回金錢。

「受影響者攞得番錢」

該名保釋人士早前到警署續保時,被要求簽名確認是否追討已繳付的二萬元保釋金,但文件上被刪剩「不」字,意即不追討,這個選項不符自己意願。麥展豪昨表示,事件屬個別事件,解釋確認書的字眼及形式對該名保釋人士造成不便,直言「唔好意思」,他強調,警方已即時作出檢討及修訂有關確認書及處理程序,避免再發生相類似事件;麥又稱,受影響人士不會承擔任何財務損失,強調「所有受影響人士唔會攞唔番錢」。

麥亦指,警方處理過程中從沒要求受影響人士主動放棄追究損失的權利,現已聯絡約六十名受影響人士,會把資料整合再轉交律政司,由律政司展開後續法律程序,令受影響人士取回金錢。受影響人士如有疑問,可致電36607410查詢。麥稱警方高度關注該宗保釋金失竊案,目前正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並追捕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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