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七名前員工捱告 一人擅取物業資料

【本報訊】中原地產一名男物業代理,為幫助快將成立物業代理公司的朋友,擅自從中原的電腦系統下載多個商業單位的資料,事後被控四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該名代理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聲稱因一時愚蠢才犯案,並強調下載的並非客戶的個人資料。裁判官押後案件至六月十四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他繼續保釋。

逾三千項存USB內

控罪指,被告李家俊(四十八歲)於前年十一月廿四日至去年一月九日期間,四度不誠實使用長沙灣九龍廣場中原分店內的電腦。案情顯示,被告自一一年十月起獲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聘請為物業代理,在涉案分行負責商業物業交易。被告的許姓上司於去年一月初收到公司系統的訊息,得悉被告從系統下載了逾一萬項物業資料。許遂於去年一月九日質詢被告,被告向許交出USB快閃記憶體和外置硬盤,坦承有意將有關資料作商業用途。

被告翌日再向公司解釋,因他的朋友將成立物業代理公司,他才為朋友下載屯門區的物業資料。他又撰寫道歉信,承諾一年之內不會從事物業代理工作,以換取公司不再追究。

中原翻查電腦系統後,發現被告在案發期間共下載了三萬七千多項資料,其中逾三千一百多項存放在USB內。被告最後辭職。

案件編號:KCCC 88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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