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鉛水事件弄至人心惶惶,政府多次開腔提醒市民要先放水一至兩分鐘才好飲用。不過,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發現水務署抽水辦時放水的時間,竟長達兩至五分鐘,與建議市民放水一分鐘的做法不同,質疑長時間放水會降低水辦的含鉛量。有律師更形容放水取辦如同將證據沖走。
水務署去年因應鉛禍刊印的小冊子提到,如整晚沒有用水,翌日早上從各個水龍頭取水飲用或煮食前,應先行放水一至兩分鐘。水務署助理署長(客戶服務)林正文昨日出席聆訊時更指市民若怕麻煩,放水半分鐘亦可。
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批評,水務署抽水辦前沖水長達兩至五分鐘,卻建議市民先沖水半分鐘,準則有矛盾。代表居民的資深大律師直斥沖水後才取水辦會拉低食水的含鉛量,如同沖走所有證據,「好似啲毒販將證據沖走咁」,影響執法,令違規的水喉匠僥倖過關。
被問到政府是否清楚鉛水禍害時,林正文指有關方面已確定只有十一個公屋屋邨有鉛水,當時部門一致決定要沖水取辦。他又說鉛水事件後部門「日以繼夜」工作,更要請退休人員「出山」協助,最後取辦逾七千個,如再驗「頭浸水」,要考慮資源問題。
另外,水務署客戶服務科高級工程師張業駒昨亦出席聆訊,他承認現行機制不夠完善,以致獲水務署認可的水閘掣亦被驗出鉛含量超標,「唔可以確保產品會唔會變咗」,他指水務署正考慮設新措施加強物料監管。
水務署客戶服務科高級工程師張業駒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