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許仕仁案四被告申上訴終院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行為失當,於上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一案,許仕仁及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名被定罪並已服刑逾一年的被告,早前向上訴庭尋求翻案失敗,消息指四人昨午已向上訴庭提交上訴許可通知書,正式申請到終審法院就定罪上訴,不過,有關申請現階段仍未定出聆訊的日期。

四名上訴人分別為許仕仁、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以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四人早前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罪名成立,其中許仕仁被判監七年六個月、郭炳江和關雄生判囚五年,而陳鉅源則判囚六年。

控罪指許仕仁先後在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成員前後,隱瞞與新地的關係及收取新地免費住所、免費辦公室、貸款及現金等利益。

案件編號:CACC 4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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