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劫翁 一判囚兩入教導所

【本報訊】三名青年為搵快錢,被招攬組成搶劫三人幫,鎖定會隨身攜帶十萬元畢生積蓄的七旬老翁,光天化日下從後箍頸搶劫。三人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承認搶劫罪。其中廿四歲被告黃家樂昨被判監兩年四個月,其餘兩名十七歲被告陳允智及徐君浩,則判入教導所。法官指受害老翁已經七十三歲,給各人推倒地上,嚴重的可致命,猶幸老翁僅受輕傷,但卻被搶走畢生積蓄,眾被告亦無力賠償。

三名被告被控在去年五月廿二日於大埔安富道搶劫男事主蘇九。法官判刑指,三名被告在案中各有司職,但罪責相當,一早預備口罩,更顯示他們早有準備及計劃。但法庭相信他們並非主謀,只是受陳姓主腦指示,獲告知事主行蹤才犯案,加上他們並無使用武器,罪行相對較輕,因此判三人上述刑罰。

案件編號:DCCC 7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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