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車牌間距 標準紛紜 車主無辜受罰

車牌間距雙重標準,車主無辜受罰!根據法例,本港傳統車牌並不像自訂車牌般,有明文規定英文字母及數字的間距;然而近年卻相繼有持傳統車牌的車主,被指車牌的間距不符合規定而驗車失敗,甚至遭檢控。有原本被指車牌字距太近而「驗車肥佬」的車主,不忿提出上訴並獲平反。有業界人士透露,過去一年曾接觸約三十名車主遇上類似情況,部分怕麻煩交罰款了事。香港汽車會表示,應借傳統車牌即將飽和的契機,修訂法例與自訂車牌看齊。立法會議員指運輸署應盡快堵塞漏洞,避免引起執法混亂。運輸署發言人卻稱,未有計劃對相關法例作出修訂。

年檢失敗 提上訴終過關

車主Mike(化名)上月將掛上傳統車牌的私家車,委託車房交予驗車中心作年檢,但結果失敗,俗稱「肥佬紙」的覆檢文件上列出兩項關於車牌尺寸過小的不合格事項,他向驗車官追問下,發現因頭尾車牌的字距過小而「肥佬」。他隨後向車牌製造公司追究,惟對方指其車牌屬傳統車牌,並無間距限制。Mike於是在覆檢時向驗車中心提出上訴,最終原本被評為不合格的車牌,終於順利過關。Mike慨嘆,車牌標準不統一,令車主無辜被罰。

汽車的登記號碼展示方式,須按《道路交通(車輛登記領牌)規例》附表四「有關展示登記號碼及字條的條文」規定,當中條文限制自訂車牌的英文字母或數字,須與緊接它之前或之後的英文字母或數字的間距為一至三點二厘米;而任何兩個英文字母或兩個數字之間,或一個英文字母與一個數字之間的空位闊度,則介乎五點五至七厘米,惟此規定不適用於自七十年代沿用至今的傳統車牌。

質疑當局 「用錯法例嚟告」

傳統車牌被指間距不符合規定,並非冰山一角。「過去一年,我哋都接觸大約三十宗個案,都係傳統車牌被指間距唔符合標準。」利萬專業車牌負責人余先生表示,近期不少持傳統車牌的車主,因車牌間距闊度不合格而驗車失敗或被檢控,經了解後與執法部門以自訂車牌的法例向傳統車牌車主執法有關。

「傳統車牌法例其實冇規定間距,但執法者用錯咗自訂車牌法例嚟告傳統車牌,其實好無辜,好多車主唔知或者怕麻煩,而選擇交告票。」余認為,車牌規格出現「雙重標準」,除影響駕駛者,出現執法不公的情況外,業界亦會無所適從。他曾多次向運輸署反映修例的必要性,惟署方一直未有正面回應。他稱若不統一規格,恐怕市面六至七成持傳統車牌的車輛,亦有機會被錯誤檢控。

運署:傳統車牌間距無規定

香港汽車會發言人江日雄表示,過去就車牌字形、款式及間距經常發生爭拗,他認同需要將車牌間距的標準統一,並應借傳統車牌即將飽和的契機,一併修訂法例,將傳統及自訂車牌的要求統一,避免引起混亂。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傳統車牌登記號碼的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間距並沒有規定;而自訂登記車牌的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間距要求已在《道路交通(車輛登記領牌)規例》附表四中列明。任何人違反法例規定,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二千元, 該署現時未有計劃對相關法例作出修訂,並指沒有接獲因自訂車牌及傳統車牌對於英文字母及數字的間距的規定不同,而引起執法混亂的投訴。

警方發言人並無回應有關執法混亂的問題,亦無備存被檢控後的投訴數字。根據警方資料顯示,去年一至十一月,與車輛登記號碼相關的違例事項(包括車牌不合規定)的檢控數字為二千零五十八宗,較前年的一千七百四十九宗,上升約一成七。

文:李子輝

圖:吳啟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