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義聯盟」及「撐警大聯盟」去年初在港鐵大埔墟站外擺街站,爭取支持訂立辱警罪,但遇到本土派人士成員「踩場」,期間一名男文員涉嫌「批(月爭)」襲擊一名撐警人士而被捕,被控以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卅九歲被告戴錦山,被控去年二月一日在港鐵大埔墟站外襲擊廿八歲男事主梁樂賢。梁昨日供稱,案發時他任議員助理,事發日下午他到上址協助收集簽名支持警方,當時正義聯盟約有四十人在場,不時受到附近約三百名「熱血公民」成員挑釁。梁其後欲到附近商場如廁,期間有三名人士突現身向他「批(月爭)」施襲,擊中梁的雙臂和胸口;梁之後再遭卅人圍毆近卅秒,直至警方介入制止。辯方質疑梁被圍毆卻沒有求救,梁表示不覺得卅秒是長時間,加上警方已到場,故沒有向「正義聯盟」成員呼救。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則稱,當時看到梁疑遭四至五人推撞,並看見被告揮拳施襲。案件二月五日續審。
案件編號:FLCC 65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