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警隊逾廿年的高級男警員被指在三年前,於住所三度替當時七歲的女兒洗澡時,涉嫌向她上下其手大肆非禮。男警更涉嫌用手銬緊扣女兒的雙手並擎槍女兒眼角指嚇後,「安撫」對方說:「放心,無彈嘅!」女兒事後向母親和社工投訴,社工於去年報警揭發。男警被控三項非禮和一項普通襲擊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開審。
四十二歲男被告,被控在一三年的五至九月間三度非禮其女兒(事主X),並於同年某日內普通襲擊X。現年九歲多的事主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指在一三年的其中一個月內遭被告非禮三次。首次發生於她一年級下學期,當時母親正教導兄長做功課,由被告替X洗澡。但被告替X塗肥皂時,趁機摸她的胸和私處。談及細節時,X不禁嚎哭,稱:「佢係我Daddy(父親)嚟o架,唔應該咁做,佢摸咗我好耐」。裁判官見X淚如雨下,遂休庭讓X休息十五分鐘。
X平復情緒後續作供,她示範被告如何用雙手的食指和中指打圈捽她胸部。她事後向母親投訴,母回應指被告只是替她清潔。惟被告在一、兩星期後,再以相類方法非禮X,即使X表明「好唔舒服,唔好摸」,被告不但未有理會,更一邊摸一邊笑。
被告再於一、兩天後主動提出替X洗澡,X反抗不果再遭侵犯,被告更觸及X的小便和大便之處。此外,被告於同年曾趁家人在客廳看電視時,在走廊突然用銀色手銬緊扣X的雙手,隨後掏出黑色手槍「隊住」X的左眼角附近。X馬上質問被告,被告安撫稱:「你放心,無子彈嘅!」之後才鬆開其手銬。
辯方盤問X時質疑說,被告與X母正辦理離婚,夫婦間因有金錢糾紛,因此母親教唆X虛構非禮和以槍指嚇的指控。X坦認現時仍憎恨被告,因她遭被告非禮,與父母離異無關,強調指控屬實。辯方又指被告和祖父等十分疼愛X,不時送禮物給X。惟X反駁「阿爺部手機唔要先畀我」,X更動氣指摘被告常弄錯她的名字和就讀年級,「就算送幾多禮物都無用,唔關心我,咁簡單,連名、年班都唔識!」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FLCC 476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