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切斷左腿的林德深,昨日在親友陪同下坐輪椅出席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的聆訊,他的精神尚算不錯,但作供時一直眉頭深鎖,他在供詞中表明願意轉做污點證人。他提到責任問題時非常「勞氣」,稱自己因鉛水事件精神飽受困擾,不想抵賴自己須付部分責任,例如在監督工人燒焊過程中「睇漏眼」,但認為自己錯在信賴何標記,相信他們所購的物料合格,結果出事。林又斥水務署未待委員會完成調查即吊銷他的牌照,十分不公平。
林德深昨日作供時多番前言不對後語,受委員會質疑。林德深早上作供時曾提到二○一○年辭職後,手頭上僅尚有兩、三個項目的水喉工程未完工,但當委員會踢爆餘下的工程至少有十個,包括油麗邨、善明邨及水泉澳邨一期等項目時,他才改口承認那些項目均是他辭職後以「自由人」身份負責。
同時,委員會亦質疑當時只有林德深有資格簽發水務署文件,角色屬「技術顧問」,認為他在事件中有相當責任,但林卻認為自己僅屬受僱工人。林德深作供時一度稱自己從無見過FRY無鉛錫線,但被水務署律師質疑他何以沒有盡責了解所用焊料是否含鉛時,林又突然改口稱自己見過綠色一卷卷、寫上「無鉛」的錫線,但不記得牌子。
林曾謂早於八十年代考牌時得知水喉焊接要用無鉛焊料,但當委員會主席陳慶偉質問林是否知道建築署九三年加入焊料要無鉛的規定時,林初時稱無見過相關文件,其後又改口承認九五、九六年才知要用無鉛焊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