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公司男客戶服務員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佔中期間,先後用公司及家中電腦在香港高登討論區貼文,暗示立法會當晚將通過「網絡23條」,呼籲網民包圍龍和道、政總及衝擊立法會,結果立法會大樓當晚遭受逾百人衝擊,他自己亦有到現場拍照。涉案廿二歲被告黃恒達事後被捕,他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接納被告有悔意,判他感化十二個月,並寄語他不要低估互聯網的威力。
裁判官表示互聯網的影響力很大,不能低估;又指被告當時根本未有考慮過如何控制事態發展,無想過網友受他煽動後,可能行為失控甚至受傷。但被告認罪顯示悔意,亦相信他遭收押一段時間後,已受足夠警惕,遂給予他機會輕判感化。被告早前認罪後,遭收押期間一度想推翻認罪,惟他昨日又表示會維持認罪。
案件編號:KTCC 420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