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同志約會「拉倒」 大專男涉報假案

十八歲大專男生,在同性戀交友網站結識一名廿一歲教育學院男生後,用手機程式與對方交換性器官相片,並相約對方到其居住大廈的後樓梯,邀請對方為他手淫。惟教院男生與大專生見面後,嫌大專生「樣不對辦」,即時離開。大專生疑因忿忿不平及想迫使對方刪除其性器官相片,涉嫌報假案誣告對方「揸下體」非禮自己,但被警員揭發。該大專生否認浪費警力罪,案件昨在屯門法院開審。

被告馬其昌,否認今年七月十四日在天水圍某屋苑虛報被人非禮,導致警力被浪費。涉案姓朱的教院男生昨供稱,朱於當日與被告在網上結識,兩人其後交換「真人照」及下體照,被告要求朱到案發屋苑的後樓梯為被告手淫。朱應約抵達,卻發現被告「同相片真人完全唔同」,立即決定離開。朱到達樓下後,被告傳來訊息要求朱「盡快返嚟,否則唔好怪我」,朱只好回到現場,朱要求各自刪除儲存手機內的下體照,但被告卻報警聲稱被朱非禮。

警查手機揭有人「講大話」

辯方盤問朱時指稱,朱在當日收到被告下體照後,已相當期待兩人互相口交,但由於被告拒絕讓朱入屋,朱感受騙,朱趁隔褲撫摸被告陽具時「大力揸落去」,同時斥罵被告說:「相入面個人都唔係你!」朱之後離開。朱在庭上否認辯方的說法。

警長文偉勝供稱,警方當日到場調查被告聲稱被陌生人「揸下體」一事時,朱強烈否認非禮,朱交出手機讓文查看通訊紀錄。文得悉被告和朱曾相約手淫,與被告的投訴「出入好大」,文遂轉而向被告再三查問,被告堅稱不認識朱。文遂用朱的手機傳短訊給被告,被告手機即時響起,顯示兩人相識,文遂拘控被告報假案。在警誡下,被告一邊抽泣,一邊承認講大話說:「我只係想逼佢刪除晒電話裏面我嘅相同影片。」

警員黃偉文亦供稱,當被告在現場承認沒有被人非禮時,被告情緒失控,需要警員安慰。辯方質疑文、黃兩警誘導及威嚇被告招認報假案,但兩警皆表示證據確鑿,無需要威嚇。案件押後至十月廿三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 213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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