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士巴拿砸斃前夫 女保安判誤殺

中年女保安雖已離婚,但仍讓前夫同住沙田瀝源邨單位。去年三月她工作十二小時後甫歸家,失業且終日無所事事的前夫喊肚餓,要她再外出買飯,她表示想稍事休息才買,即遭前夫以士巴拿扑頭一而再襲擊,她怒極搶去士巴拿還擊十三下,前夫頭部重創留醫五日後不治。女保安被控謀殺,經審訊後,昨於高院被陪審團以六對一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惟誤殺罪成。法庭將她還押至十一月九日,等候其心理報告始判刑。

七人陪審團按法庭要求,交代裁定被告李潔珍(五十一歲)誤殺罪成的原因,是接納她在被激怒下才向五十九歲死者蔡富華施襲。被告聞悉誤殺裁決後,雖未有激動反應,但亦忍不住默默拭淚,在陪審團退席時,被告還站起來向各陪審員鞠躬致謝。日前擔任辯方證人的其子蔡志滿,昨未見到庭,關心被告狀況的婦女團體成員則有到庭支持。辯方指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將會替被告撰寫求情信。

辯方:同類案無特定刑期

就判刑方面,辯方律師指同類案件並無特定的刑期,希望可以收集相關案例協助法庭量刑,加上需時替被告收集求情信,要求將案押後。另一方面,法官亦要索取被告的心理專家報告,以助了解被告性格及探討她是否在處理人際關係上有問題,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九日判刑。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的背景,指她在廣州出生,學歷有初中程度,八八年她與死者結婚後,翌年誕子。九五年兒子先來港定居,她在翌年來港,她先後任職電器工廠工人及粥店收銀,一二年起任職保安員。

為領福利 離婚後仍同住

而死者曾在中旅社任職,九七年被裁員後失業,被告頓成家中經濟支柱。辯方律師形容死者過着飯來張口、錢來張手的生活。

被告不但要經濟支持死者的起居飲食,還要供他食煙飲酒;死者飲醉酒後不時打罵妻兒,被告為此曾兩次企圖自殺。她在一三年終與死者離婚,但據她說是為領更多福利,二人仍同住事發單位。

案發於去年三月三日晚上,死者不滿被告不替他買外賣,拿士巴拿扑她的頭,被告隨手拿起枱上剪刀自衞,插傷死者腹部至流血。被告大驚替死者止血時,再遭死者以士巴拿施襲,她遂搶去死者手中士巴拿狂扑對方的頭反擊。

案件編號:HCCC 4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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