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處抽查乏力 騙黨輕易得手

【本報訊】勞工處推出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輕易被詐騙集團「申請」騙取津貼得手,有立法會議員狠批勞工處監管不力,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勞工處對有關計劃的監管措施力度不足,處方應從是次事件中找出問題所在,作出對應的改善方法。

立法會議員張國柱亦表示,對勞工處就有關計劃的監管表示失望,希望處方盡快交代事件,他認為,處方在有關計劃的申請者的審批過程,必須細心謹慎,加強抽查,抽查時除查證申請者外,亦應對其工作的公司深入調查,若草草了事,隨時會被騙徒有機可乘。

過去近四年政府批出約廿五萬宗交津申請,合共發放十一億零七十萬元。勞工處發言人昨回應詐騙交津案時稱,該處向警方提供有關的涉案人士提交的申請資料及文件,以協助警方調查。在處理有關申請時,該處會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領取津貼的資格,如有懷疑涉及刑事罪行的個案會轉交警方跟進。該處收到警方的資料前曾向廿名申請人共廿三宗發放津貼共十四萬七千元,收到警方資料後已暫停處理有關申請,未有再發放津貼。發言人又指,該處設有監控措施,以防止濫用「交津計劃」的個案,例如制訂詳細的審批守則,透過電腦資料庫系統,偵測可疑個案等。

個人申請限額月入八千元

根據交津計劃,申請者須為可在香港合法受僱的僱員或自僱人士,往返工作地點需要支付交通費用,並需符合勞工處規定的每月入息及資產限額,個人申請每月入息限額為八千元。

曾有女子填報假入息被捕

若他們每月工作不少於七十二小時,可申領每月六百元的全額津貼,而每月工作不足七十二小時,但不少於卅六小時的申請人,則可申領半額津貼,申請人每次可申請過去十二個月的交津。勞工處接獲申請後會進行有關的審核程序,一經核實後會將交津款項經銀行轉帳予申請人。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過去亦曾經發生過詐騙案,二○一二年,一名四十八歲女子在申請時涉嫌提交虛假入息證明,於當年五月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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