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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調遷 欠宣傳惹誤會

江先生為公屋住戶,早前申請房屋署的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並接獲信件通知可揀選單位。江先生按信件所示日期到房署作揀選,「我專登請假去揀樓,點知剩番大澳先有啱我哋屋企人數嘅單位,有得揀等於冇得揀,仲嘥咗我一日!」

剩餘單位須上網查閱

房署發言人表示,於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進行自選單位程序期間,每日皆會更新剩餘可供揀選單位名單,並上載至房屋署網頁。有關安排在發給申請人的「自選單位通知書」內夾附的「申請人須知」已清楚說明。另外,如發現剩餘單位並未有符合申請人家庭人數編配標準的單位時,亦會透過短訊或電話作出通知。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姐委員會委員柯創盛指出,居民未有檢閱清楚須知細節,本身雖有一定責任,但事件亦凸顯房署宣傳仍有不足,「有得及早知仲有咩樓揀梗係好,但個制度冇人知就會變咗冇用,房署喺呢方面就要諗諗辦法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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