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德爾斯結業,據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的資料,現時有近四百名員工被拖欠薪金、遣散費及假期等。根據既定程序,按照勞工處的破欠基金進行申請,最快也要九個月至一年以上,才能夠得到補償。這段時間對於打工仔女是非常困難的,故勞工處在事件上是有「更積極」的角色。
為何說要「更積極」?就是因為勞工處在事件上未見積極!根據現行的「程式」,如果有老闆刻意拖欠工資,而打工仔女覺得有不合理的情況,需先向勞工處「主動」提出,成為了立案證人,處方才會作出跟進。這種模式對於手停口停的打工仔女而言,猶如懲罰,是完全不懂體諒打工仔女的做法!
當面對大機構的倒閉,數百人被刻意欠薪的情況下,勞工處是否應該如此「錫身」、如此被動?就像幾個月前亞視員工被拖欠多個月的薪金,當時我們已經向勞工處提出過,要揪出一班「有錢」卻不肯「出糧」的老闆,要勞工處主動地檢控無良缺德的僱主,以警惕所有僱主,不能將欺壓員工視為理所當然,以為完全沒有「手尾」!不過,勞工處顯然沒有吸取教訓!對於DSC突然結業,數百名打工仔女受影響,整件事已經成為全城焦點之一,難道勞工處不能主動地接觸員工?不能根據已「擺在眼前」的證據主動提出檢控嗎?對老闆如此的寬鬆,就是對打工仔女的虐待,偏偏政府的態度就是如此!
其實,在這十年間,政府偏袒商界已非常明顯,在很多勞工權益的議題上,例如標準工時、取消強積金對沖、輸入外勞等,政府均站在跟商界一模一樣的位置。勢估不到的是,如今連這些涉及打工仔女血汗錢的欠薪事件,政府依然被動,變相「放生」一些無良僱主繼續無良,安心地想盡千方百計,壓榨打工仔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