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民安隊副處長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上周六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檢控。民安隊表示,該隊處長已批准副處長(行政)黃英豪基於個人理由,自本月一日起開始休假。黃英豪於本月二日亦已辭去上市公司香港資源主席等職位,但會擔任公司顧問一職。
民安隊發言人表示,黃英豪在民安隊的工作於本月一日起暫停,直至另行通告,民安隊已根據既定人事調配機制,安排副處長(行動)暫時兼任黃的職務,民安隊的日常運作未有受到重大影響。
廉署是於上周六落案控告有「新金王」之稱的黃英豪、千億新抱徐子淇父親徐傳順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控罪指三人於上市公司海域化工有限公司重組時,涉嫌向該公司一名執行董事提供一份顧問服務合約作為利益;黃英豪另被控涉嫌向該名執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以一百八十萬元認購一千五百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一元認股權,作為該執董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珠寶控股有限公司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三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