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茶餐廳 飯盒隨街擺

食肆違例存放外賣飯盒,更被揭無牌經營,市民食用安全保障欠奉!北角有茶餐廳長期將滿載外賣飯盒的發泡膠箱置於露天位置「暴曬」兼「鋪塵」,被指衞生成疑。食環署證實涉事食肆違反食物業條例兼無牌經營食物業,遭區議員狠批執法被動且罰則過輕,罔顧食客安危。

暴曬鋪塵 罔顧衞生

「佢哋成日將啲發泡膠箱就咁放喺舖頭隔籬地下,嗰度唔單止係露天地方,天氣咁熱係咁暴曬法,又多人行過,都唔知會唔會飛晒啲塵同菌落啲發泡膠箱同食物度!」北角居民陳先生發現,約半年前區內有茶餐廳新張營業,不時見店員處理外賣。陳指每日途經時,皆留意到店員為方便運送外賣飯盒,會將飯盒置於發泡膠箱並就地擺放,陳坦言對有關處理方式大表詫異。陳又稱,曾聞悉有關食肆一直無牌經營,擔心食物安全欠保障,「隨街放飯盒已經唔衞生,仲聽講係無牌,點解食環署唔做嘢?」

記者到涉事食肆視察,未見有食肆牌照掛於店內當眼處,只見堂食顧客不多,惟訂購外賣的電話則響個不停,店員忙於處理訂單及包裝飯盒後,即陸續把飯盒放在店外的發泡膠箱,集齊後再以小型貨車運送,由於發泡膠箱多逾二十個,需分三部貨車運送。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證實,涉事食肆現正向該署申請食物業牌照,自今年二月下旬至五月底共接獲四宗相關投訴,同期就其無牌經營食物業提出三宗檢控。接獲投訴後曾多次巡查,並警告負責人勿無牌經營食物業及在露天地方放置雜物,否則會被檢控。

發言人稱接獲轉介後即派員巡查,期間發現有關食肆在店旁空地擺放發泡膠箱,違反《食物業條例》第十三(1)條規定,遂檢控有關負責人。發言人補充,就有關條例,任何人士不得因經營食物業而使用任何露天地方儲存用以端送食物的設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區議員斥執法被動

「巡查嗰陣見到有嘢違法都淨係口頭警告,咁樣係縱容人重複犯錯,等到傳媒投訴先檢控係唔可以接受!」東區區議員許清安批評食環署執法被動且罰則過輕,又指涉事食肆已被多次檢控但仍無牌經營,反映阻嚇性不足,要求加強執法力度。許又指,市民倘不慎光顧無牌食肆,食物安全毫無保障,要求政府研究改善措施以杜絕相關情況。

記者:黃凱翎、呂耀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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