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樓齡逾四十年的西灣河唐樓堅信樓,其十一戶共十三名業主被指違反《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遭消防處票控「沒有遵從指示設置消防系統」罪。涉案十三名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認罪,各判罰款一千元,並須在一年內執行有關消防指示。
昨日有業主在庭外抗議消防惡法,指堅信樓的樓齡已高,最初興建時無預留位置安裝消防系統,加上工程規模小,難以物色承辦商安裝,希望政府可修例讓舊樓獲豁免。
辯方求情指,堅信樓共有十九伙住戶,並非所有住戶都被票控,加上早前無業主立案法團,難以集資履行消防指示。而在立法會議員及民政事務處的協助後,大廈於今年五月已成立法團,將會積極找承辦商進行工程。案情指,消防處於一二年九月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十三名被告安裝自動花灑系統、消防喉轆及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等設備;但眾被告於一年限期後,甚至去年七月最後一次消防處巡查時,仍無遵從指示展開工程,處方遂提出檢控。
案件編號:ESS1395-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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