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壹週刊》涉誹謗 商人促禁制報道

【本報訊】壹傳媒旗下刊物《壹週刊》再涉誹謗而遭民事控告,一名從事證券資本投資多年的商人何汝權,連同其相關公司早前入稟高院,指控《壹週刊》在一二年五月一篇題為「直擊種金集團 專呃無知師奶」的文章涉有誹謗成分,要求禁制有關報道及索償。

昨審前覆核 九月開庭

案件昨於高院進行審前覆核,法官下令與訟雙方需於八月底及九月初,向法庭提交書面開案詞。法庭已將本案定於九月七日開審,預計審訊八天。原告依次是何汝權、他持有三成股權的俊智投資有限公司、他擔任首席執行官的環球國際石化有限公司、及他擁有全數股權並任董事的環世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被告依次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其總編輯李志豪、以及持有及管理《壹週刊》網站的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A 128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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