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介客買安盛 滙豐前女經理涉收50萬

【本報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一名前女客戶服務經理涉嫌收受五十萬港元賄款,轉介一名滙豐客戶投保購買安盛保險一份二百萬美元(約一千五百六十萬港元)的儲蓄計劃,昨被廉政公署起訴,她與一名保險經紀公司業務代表另被起訴涉嫌欺詐,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明日應訊 控收賄及欺詐

被告陳佳慧(卅四歲),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一項欺詐罪名,涉嫌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同案的被告李廷遠(五十三歲),為華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業務代表,被控一項相類欺詐罪名。

陳於案發時為滙豐客戶服務經理,其職責包括向滙豐客戶推廣及銷售投資及或保險產品。李是華匯的業務代表。由於華匯是安盛金融有限公司獲授權保險經紀公司,李可推廣安盛集團,包括安盛及安盛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的保險產品。

其中一項控罪指陳涉嫌於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意圖詐騙而誘使一名滙豐客戶向安盛保險投保購買一份儲蓄計劃,而不向該名客戶披露有關儲蓄計劃並非滙豐的產品和並非由滙豐所出售;及偽稱該名客戶可以在投保四年後取回所繳共二百萬美元的保費連紅利。

同案保險經紀涉騙佣金

另一項控罪指李涉嫌於同日向安盛偽稱他是負責處理該份儲蓄計劃投保申請的財務顧問,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盛批出有關滙豐客戶的投保申請,及向華匯支付一筆約一百二十四萬港元佣金。

餘下控罪指陳涉嫌於一三年二月八日,收受安盛一名客戶服務經理五十萬元,作為向該名滙豐客戶推廣及銷售有關儲蓄計劃的報酬。滙豐銀行及安盛集團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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