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攘半個多月的無證兒童懷仔自首求留港事件落幕,懷仔昨午由外婆帶同到入境處要求自願遣返內地,處方隨即安排遣返程序,由政府車輛載兩婆孫進文錦渡禁區,經羅湖口岸離境。就外界關注懷仔返內地後,可否申請單程證來港,消息稱,既然他在內地有親人照顧,未必符申請單程證條件,公安若收到其申請會調查。
懷仔昨傍晚經羅湖返回內地,至晚上兩婆孫被記者發現在羅湖口岸交通樓三樓,未見其他親人接送。記者追訪兩人往何處時,外婆不耐煩說:「理得我哋去邊,肥仔(懷仔)又無殺人放火,點解你哋唔放過我哋?」但言談間透露會返回番禺。被問到有否後悔找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協助,外婆說:「好後悔!」、「咩都信唔過!」由於現場一度混亂,在場交通警遂安排兩人乘的士離去。陳婉嫻昨稱,提出自願遣返是懷仔外婆的決定,她會尊重,被問會否就未能協助懷仔而道歉,她說:「唔關我事!」懷仔外婆是在昨晨透過工聯會致電入境處,表示懷仔希望自願返回內地。至下午二時許,兩婆孫在工聯會職員陪同下抵達九龍灣入境處調查科,被在場半百記者包圍。對於肯自願遣返是否因壓力太大等,懷仔全程低頭不語,外婆則說:「我帶佢返去喇,天大地大,無肥仔容身之所。」又向入境處職員說,「係呀,係自願返大陸」。逗留約個半小時後,入境處安排車輛遣送他離境。
據知入境處將懷仔送到邊境再轉交公安當局,內地當局將懷仔個案列為在港爭取居留權失敗類別處理,懷仔持證件到香港,期間爭取居留權失敗而返回內地,無違反出入境法,毋須扣留,而懷仔亦有監護人陪行,故完成入境手續後可予放行。懷仔其後在工聯會職員陪同離去,據知工聯會在內地的辦事處會接觸懷仔。
對於懷仔未來可否申請單程證來港,消息稱,單程證有約百分之二配額,給予在內地無依靠(即無親無故)兒童來港投靠親屬,但既然懷仔外婆昨已通知入境處有內地親人會接走懷仔,相信他申請單程證來港的成功機會很微。據知自懷仔兩周前向入境處自首後,當局已接觸公安,經調查確認了懷仔是在內地出生,有內地居民身份。
入境處昨指,早前透過內地公安機關核定懷仔為一名內地居民,故就自願遣返安排與內地作出協調,並即日完成遣返程序;該處會繼續按法例及程序調查及跟進其他涉案人士,該處非常重視該案,強調一般情況下,任何在港無合法居留人士皆會被遣送原居地,任何人也不應讓兒童在港匿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