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於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到以兩年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安老事務委員會昨就方案進行首場第二階段公眾諮詢,討論長者服務的合資格年齡應否劃一規定,及制訂安老服務的申請準則。大部分市民認為,可以六十歲為長者界線,再按需要及身體狀況,酌情讓五十多歲有需要人士享有安老服務。
委員會主席陳章明及港大研究團隊成員羅致光到場聽取市民意見,羅指出香港對於「長者」無劃一定義,亦無訂立法定退休年齡,不過許多發展國家都以六十五歲為長者界線,並與退休年齡及領取福利年齡掛鈎。席上有市民擔心,將退休年齡與領取福利資源的年齡掛鈎會「養懶人」,因不少年紀大人士仍願意做到七、八十歲。
廿多名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成員到場請願,要求安委會進行十八區諮詢,提高公眾參與度。對於政府投放八億元推三千張長者院舍券,聯盟組織幹事張雅嵐表示,一張院舍券的金額足以取代七個家居照顧服務,不應推行。另外昨早有多個團體就社會民生事宜向勞福局局長張建宗請願,有團體關注大埔劍橋護老院「剝光豬沖涼」一事,要求政府撤回院舍券試驗計劃,另外亦有團體指全民退保已有共識,要求當局盡快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