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升級 健康申報須簽名作實

【本報訊】南韓新沙士(中東呼吸綜合症)疫情蔓延,加上曾有染病旅客疑隱瞞病情資料。食衞局局長高永文指,留意到曾過境本港的感染新沙士韓男否認提供錯誤資料,因此即日起要求此類旅客一律須在評估表格簽名作實,若發現提供失實資料,即屬違法,可予追究。

新檢疫措施下,當局會維持在口岸對入境旅客量體溫,若發現旅客有發燒,港口衞生處人員會作評估,查詢其健康狀況,包括詢問旅遊史和接觸史,若他們在過去兩至十四日到過受新沙士影響地區、有接觸過駱駝或其他動物,又出現相關病徵,即列作懷疑個案,須送院檢驗。

高永文表示,即使旅客只是口頭提供相關資料,按法例都「算數」。對於染病韓男諉過本港衞生署人員「冇問清楚」,高永文反駁任何來自南韓人士若有發燒,當局必會查問其接觸史,而港府亦已決定即時起規定旅客在評估表格上簽署作實。

虛報可判監半年

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入境發燒旅客若提供虛假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對於會否向當地發出旅遊警示,高永文表示未有證據顯示該病在首爾社區爆發,世衞亦未有相關措施,認為毋須發出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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