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推翻「8‧31」 梁麗幗申准許覆核候判

【本報訊】學聯前常委梁麗幗,質疑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定不具法律效力,要求高院准許她進行司法覆核,並將政府按「八‧三一」決定進行的政改諮詢推倒重來。案件昨在高院聆訊,政府提出反對,指特首選舉辦法最終都是要得到人大常委會接納,要港府偏離「八‧三一」決定進行諮詢是無實際意義。法官押後決定是否給予梁司法覆核許可。梁則表示,若法官受理其案件,她會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

梁的律師昨指,「八‧三一」決定其實已越過了人大常委會在○四年釋法定下的框架範圍,據當時釋法的文本,人大常委會只是決定特首及立法會的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至於如何修改的具體問題,則屬香港事務,但「八‧三一」決定卻為提委會的組成、入閘出閘條件等事情訂立規則,已違反該原則。該律師又稱,若要接納人大常委會有最終決定權,倒不如由人大常委會欽點特首。

港法院無權審人大決定

政府的律師則指,香港法院並無司法權限去裁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另外,不論選舉辦法如何,最後必須得到人大常委會接納通過,因此要求港府諮詢偏離「八‧三一」決定實際上並無意義。再者,現在政府的建議方案,沒有逼選民投票,選民大可在選擇不投票或投廢票作為表達,所以選民仍是有選擇。政府認為梁沒有勝訴機會,故反對法庭給予梁司法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AL 3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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