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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香港晨報》被控三罪

【本報訊】未出版已「胎死腹中」的《香港晨報》,雖於去年五月底宣布結業,惟它涉及的官非連連。公司註冊處早前票控被告香港晨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三項控罪,指被告「未有交付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未有遵從處長的指示委任最少一名自然人董事」和「未有遵從處長的指示委任最少一名董事」。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訊,但因被告一方沒有代表到庭應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六月廿四日,屆時會作單方面聆訊。

案件編號:ESS50776-ESS5077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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