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紀念館案 爭議訴訟形式

【本報訊】尖沙咀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指稱支聯會在該大廈五樓設立「六四紀念館」是違反公契和入伙紙,去年入稟高院控告支聯會,就事件申請禁制令和索償,並要求透過較簡易的原訴傳票法律程序,簡單解決雙方的法律爭議。惟支聯會認為雙方除有法律爭議外,也有很多事實爭議,申請改用牽涉到較繁複的傳訊令狀程序去繼續訴訟。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判決。

原告富好中心業主立案法團,對被告支聯會提出多項指控。被告一方昨回應指,六四紀念館即使被指有違反相關的規定,也只屬技術性違反,法庭可酌情拒絕向支聯會頒發禁制令。

案件編號:HCMP 103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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