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 可參考西部通道

【本報訊】工程嚴重滯後及超支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能否實行一地兩檢備受關注,消息指,中央和特區政府正積極尋找落實方法,包括考慮是否可以把一地兩檢安排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讓內地執法人員在本港特定地點執法。但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可參考現時西部通道實行一地兩檢的做法,毋須透過附件三落實;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重申會以高鐵通車時能夠實施一地兩檢為目標。

現時西部通道實施一地兩檢,但口岸設施位於內地,內地讓港方人員在內地執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出席一電台節目時指出,當年西部通道實行一地兩檢是由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毋須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立法進行,是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中央政府授權特區政府做事。被問到西部通道關口是設於內地,高鐵口岸設施則設於本港境內,會否引起爭議,梁反問:「點解唔可以掉轉做?」她指,若涉及兩地人民福祉,相信會有辦法解決。

傳當局研藉《基本法》引入安排

有消息指,由於一地兩檢涉及中港兩地不同司法制度,而啟動修改《基本法》主體條文較艱巨,有關方面正研究能否在《基本法》(附件三)中引入相關安排,即列明內地執法人員可以在香港指定地點執法。不過,相關做法的爭議極大,需時或較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強調要做到一地兩檢,在法律上要有穩固基礎,並符合《基本法》,正與中央部委商討,需要更多時間討論,但不評論坊間不同的主張。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則反對一地兩檢,認為容許內地執法機關引入香港,做法非常危險,又指一地兩檢是錯誤的政治判斷,倘因此而葬送高度自治,代價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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