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牌賓館擾鄰乏監管

無牌賓館經營多月,民政事務署竟遲遲未作檢控。有油麻地舊樓住客發現大廈出現無牌賓館,近日更公然於大廈外掛上賓館招牌,早在數月前曾向民政署投訴,惟賓館仍照常運作。記者發現涉事賓館同時經營時鐘與日租房間,民政署證實有關處所未領有效旅館牌照,將會跟進事件。

「自從有人喺呢座大廈開賓館,就多咗好多人出入,成日都好嘈。年頭打去民政署查過間賓館證實冇攞牌,但佢哋話因為入唔到去,冇證據所以冇辦法檢控。」

位處油麻地 公然掛招牌

楊小姐(化名)居於油麻地一幢舊樓,早前發現大廈外掛有賓館招牌,自此即有大量疑為賓館租客出入。楊指曾獲民政署證實賓館屬無牌經營,惟賓館仍一直照常運作,不滿部門遲遲未檢控。

記者曾以顧客身份到涉事賓館了解,期間聲稱為三名親友預訂兩晚住宿,賓館接待人隨即帶記者參觀房間,更表明賓館同屬時鐘酒店,又稱旅客一般不介意在時鐘酒店「瞓一晚半晚」。接待人指賓館設有二十四小時接待處,日租三百八十元,又指床鋪雖不足以容納三位旅客,但可在地上加設床墊,如嫌棄房間裝修過舊,亦可選擇入住另一樓層新裝修的日租單位。

即使遭檢控 罰款當成本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證實,兩間涉事旅館皆未領有效旅館牌照。牌照處曾接獲涉及上址無牌經營旅館的投訴,已即時派員到上述處所調查,並會繼續積極跟進。

發言人又稱,根據《旅館業條例》,「旅館」乃指任何向到訪者提供收費住宿的地方,除非有關處所內提供的出租期為連續二十八日或以上,否則必須領有旅館牌照方可經營。

「要有齊人證物證先可以檢控,旅客一般唔願做人證,物證又必須有收據,所以好難檢控。」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姚思榮表示,鑑於部門難以搜證作檢控,成功檢控的個案又僅作罰款,屢勸不改才會被重罰,故不少違規經營者會將罰款當作賓館開支,導致無牌賓館數目不斷增加。

姚又指新《旅館業條例》已完成諮詢,將來在新條例下,環境證供亦可作為檢控根據,而經營者在申請牌照或續牌時,亦必須獲大廈居民及法團認同,希望經營者可關注居民感受,考慮大廈衛生及管理等問題。

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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