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編配唔透明 退休公僕白等

退休公務員數字近年節節上升,單是一三至一四年度已有逾五千二百名公務員退休,但每年可供公務員申請的「公共房屋配額計劃」卻僅提供約一千個單位,有退休公務員指申請多年仍未獲配屋,更須於不足三個月內遷離現居宿舍,對此大感徬徨。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關情況乃所有公務員正在面對或即將面對的問題,認為當局有責任增加計劃的透明度,讓申請者清晰了解細節。

「我哋就算申請宿舍都會知道點計分,但依家乜都唔知,我喺一一年、一二年都填過表格,一三年直情唔畀我填表,但我知道有啲一三年填表嘅人已經住緊,有啲人遲過我退休都已經有屋住!」周先生為懲教署退休公務員,由○九年開始申請專為公務員而設的公共房屋配額計劃,未料申請多年一直獲覆「派晒啦」,近月更獲悉申請已被取消,並須於三個月內搬離宿舍。

部門鬥卸責 僅覆唔好彩

周不滿配額計劃透明度不足,曾就事件向公務員事務局、房屋署及懲教署查詢,但各個部門均互相卸責,「淨係識話我係唔好彩嘅一班,如果話有機會冇(公屋),我一早就自己諗辦法啦!」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經與房屋署及懲教署了解後決定統一回應事件,強調不會評論配額計劃個別申請人個案,僅稱有關配額計劃為協助較低薪的初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員佐級人員獲得較佳入住公屋機會,不屬聘用條款,亦非在職或退休福利,而有關申請資格準則及優先次序,皆由公務員事務局按申請人服務年資長短或退休日期先後、所選擇的屋邨或地區是否有合適公屋單位可供編配等因素訂定,房署則作審批及按次序編配公屋。

發言人又說,根據一四至一五年度配額計劃規定,現仍居於部門宿舍的退休公務員,如在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退休並領取退休福利,均符合資格申請,但並無特定配額數目預留給退休公務員,而懲教署現有八十五名已退休人員正等候申請公屋結果,當中三人未能成功獲配公屋。

議員:應解釋清楚準則

「好多公務員申請咗都預咗退休有公屋住,所以如果有可能冇嘅話,部門就應該預先同佢哋講清楚。」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認為,有關部門有責任預先向申請者解釋計劃配額有限,申請有機會落空,同時闡明申請資料,如排列優先次序的準則等,至於事件中的懲教署亦責無旁貸,「嗰個係你嘅員工,就算唔可以控制編配,都應代員工同負責部門講清楚,同埋向員工解釋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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