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岑敖暉被控藐視法庭

【本報訊】警方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彌敦道障礙物時,拘捕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共卅二人,指他們涉刑事藐視法庭。高院昨就藐視案再提訊,律政司代表表明除一名不足十六歲少年會作內庭處理,將會控告當中廿二人藐視法庭,其餘九人將不會控告。代表又指被捕者中有廿五人原亦在裁判法院被控相關其他控罪,但律政司不會繼續檢控,裁判法院將於本月十四日再處理。

法援或不受理此案

律政司代表昨解釋,律政司選擇控告該廿二人是因認為他們公然違反法庭禁制令,損害法庭權威及法治,但需時五十六天向法庭存入相關文件。據庭上讀出的被控名單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人民力量譚得志等人,律政司指由於各人的案件背景相近,故要求合併處理。各被捕人則表明反對,裁判官回應指是否合併應留待法庭批准控告後才決定。

眾被捕人士逐一陳詞時均批評今次是政治檢控、律政司選擇性檢控,並刻意選擇刑罰較高的高院提控。他們又指警方很遲才把相關文件交給他們且錯漏百出,批評律政司及警方處事粗疏。另有被捕人指法援或不受理此案,法官建議他們先作申請,不獲批准則法庭會再處理。

黃之鋒在其社交網頁留言稱,律政司決定撤回其中一項控罪,反映律政司理虧,批評律政司作為政府的法律機關,利用法庭進行政治檢控、打壓示威者,「加控愈多罪就愈好」,令示威者難以繼續街頭抗爭。

案件編號:HCA 2104/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