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富能源告《壹週刊》誹謗

【本報訊】壹傳媒集團旗下《壹週刊》再遭民事控告誹謗,上市公司凱富能源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昨入稟高院,指日前出版的《壹週刊》其中一篇題為「黑勢力圍剿壹傳媒」之報道,對其公司構成誹謗,並嚴重影響公司聲譽及造成損失,要求法庭禁制壹週刊再發表相關報道,並要刊登道歉啟事及作出賠償;凱富又指《壹週刊》的行為屬惡意中傷,未經查證便作出失實報道,認為應作懲罰性賠償。

原告凱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附屬公司高信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入稟狀指,今年十月廿三日出版的第一二八五期《壹週刊》,當中題為「黑勢力圍剿壹傳媒」的報道對原告構成誹謗;當中內容指早前有多名人士圍堵壹傳媒大樓的出入口,令其報刊未能及時出售。報道指稱其中一名指揮者是范振聲,並指范振聲是高信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高信則是凱富能源集團旗下子公司。

指「圍堵」報道失實損聲譽

原告指報道會令讀者誤以為,圍堵壹傳媒的事與原告接上關係,從而嚴重破壞原告的公司聲譽,並對公司的生意造成持續損失。事實上圍堵一事與原告全無關係。原告需為此項報道,向傳媒發通告及於報章刊登澄清聲明,因而耗費三萬元。原告又認為被告未經查證,便惡意作出報道中傷原告,因為該名「范振聲」並非兩名原告及其附屬公司的董事或員工,法庭應判被告作懲罰性賠償。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作相關報道、刊登道歉啟事、作出賠償及就惡意中傷作出懲罰性賠償。

據凱富能源集團及其主席許智明於該報道刊出當日,曾發出聲明指,凱富能源集團或旗下任何子公司,沒有姓名是范振聲者擔任任何職務。聲明根據上巿公司公告資料指,范振聲只是「凱富能源集團」旗下「高信證券」的其中一位客戶,凱富能源集團去年十一月公開配股時,曾有一位名為范振聲的客戶認購了二百萬股集團股份,但僅佔集團已發行股份約0.13%,集團與范振聲沒有任何商業合作和利益關係。

案件編號:HCA 215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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