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第二被告郭炳江繼續作供,他接受控方盤問時直言,自從二○○九年廉署到新地辦公室調查本案後,他與許仕仁再不是朋友。他又承認,除了許仕仁外,新地並無任何一位顧問的薪酬,達到許仕仁的程度,不過他就強調,許仕仁給予的意見很有價值,一年一千五百萬元的顧問酬金物有所值。
主控官David Perry昨詢問郭炳江與同案各被告的關係,包括與他們是否朋友。對於公司兩朝元老、執行董事陳鉅源,郭炳江不加思索便答「係(朋友)」;至於許仕仁的多年好友、被指協助許收款的關雄生,郭炳江說:「我不嬲唔識佢,只見過一兩次。」但被問到與許仕仁是否朋友時,郭炳江沉吟一會兒後,說出一句:「好難答。」他之後補充說:「○九年之前,許仕仁仲係我朋友。○九年以後冇嘞!」Perry追問○九年有何事令關係改變,郭炳江便說:「○九年ICAC嚟查新鴻基寫字樓之後就冇嘞!」
許仕仁和郭炳江於自辯時,先後表示許其實是以年薪一千五百萬元為郭氏兄弟擔任顧問,兩年共三千萬元。除合約所訂兩年共九百萬元外,餘款皆由郭炳江秘密補足,控方對此說法提出質疑。郭炳江被盤問時承認,新地應沒有其他顧問的報酬,達到許仕仁的級數,即千五萬元年薪再加免費豪宅住宿和國金辦公室、以及免費秘書和司機,惟他補充:「但係有個好近」。至於在許之前的顧問梁乃鵬,年薪亦僅四百五十萬元。
就控方對許巨額薪酬的質疑,郭炳江說:「我問佢嘅係佢個腦同佢嘅意見……意見好值錢。」他舉例指,○三年七.一遊行後香港經歷動盪,但許卻指出,香港是投資的好地方,並分析中港兩地經濟狀況將會向好,新地因此大舉在兩地投資。Perry反駁指,許並無從商經驗亦無投資,賺到的錢全花掉,質疑許無能力作投資建議;郭炳江回應稱,許是「睇大勢嘅人」。Perry又指許臨離職前的○五年六月,只曾與郭氏兄弟通過兩次電話,質疑許這樣便可賺到月薪一百廿五萬元;郭直言單計一個月當然不值,但若看整體兩年,便會知物有所值。
Perry又提到,許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於回答記者提問時提到自己在新地的顧問酬金僅九百萬元。對此郭炳江回應稱,對傳媒關注許與新地的關係,他亦十分着緊。他不知政府的申報規矩,但相信許會向特首辦作適當申報。他不知許為何不向傳媒講清楚酬勞安排,但認為許「嚴格嚟講佢唔係講大話,新鴻基係畀咗九百萬喎,二千一百萬係郭氏、係我畀。」他認為許只是「冇講晒全部真相」。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