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跟旅團運冰毒 男女重囚26年

【本報訊】相識逾廿年的舊情侶疑藉參加新西蘭九天旅行團去販毒,二人在去年五月廿五日在香港機場登機離境之際被揭發,海關在他們的行李篋內,檢獲市值約四百五十萬元的近六公斤冰毒,二人當場被捕,事後被控一項販毒罪。案件連日來在高院審訊,兩男四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五小時後,一致裁定男被告罪成及以五比一裁定女被告罪成,同被重判監入獄廿六年。

無業男被告林文英(四十歲)與報稱主婦的女被告蔡爾虹(卅九歲)曾是情侶,二人均無案底。林現時單身,雙親已過身,長居於深圳;蔡則已結婚,與丈夫住在香港,沒有子女。由於三天後便是林的生日,他在生日前夕聞判罪成後一臉呆滯;蔡聞判後則不斷痛哭。辯方求情指女被告因受人利用才犯案,其母及家人亦到庭旁聽。法官表示,是依據案例及量刑指引,若販運逾六百克冰毒需判囚十八年或以上,加上本案涉及跨境元素,需額外加刑六年。

案件編號:HCCC 49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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