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拳班轟炸推銷 唔畀飲水逼入會

健身中心不良銷售手法揭之不盡,疲勞轟炸逼客就範!接連有市民反映被健身中心強迫或誤導購買課程,有當事人購買四堂泰拳班,甫上堂即被職員瘋狂推銷,遭取去身份證及信用卡後被迫簽約購買整個課程;亦有市民簽約後,職員才填上總收費金額。海關將研究事件是否牴觸《商品說明條例》;法律界人士則指消費者倘能提供證據證明被強迫簽約,將可推翻合約之合法性。

「上完堂覺得好攰,教練唔畀水我飲,身份證同信用卡又畀佢哋收起咗,想走惟有簽約。」SUMMER(化名)早前從團購網購得四堂泰拳課程,抵達健身中心即被職員以登記為由取去身份證,完成一小時課堂後感又累又渴之際,卻遭兩名職員硬銷入會及參加課程,期間要求飲水亦被拒,「我堅持話上埋呢四堂先決定,佢就攞我張信用卡話睇吓有冇優惠做到。」SUMMER被連環推銷後,最終不敵疲勞轟炸而簽約,但過程中職員並未有解釋合約細節。

「簽咗約先填金額落去」

無獨有偶,蔡先生亦在同一間健身中心遇上類似情況。蔡憶述當日被健身中心門外職員「拉衫」入內參觀,期間遭取去身份證,蔡雖表明拒絕入會,但因未能取回身份證而無法離開。在職員不斷推銷下,蔡最終簽約並交出六千元,「點知簽咗約佢先填個金額落去,話個課程收萬幾蚊,六千只係訂金,個職員事先冇講清楚,叫佢哋退款又唔肯!」

記者為了解情況而參加該健身中心的泰拳班,首先獲安排進行身體分析,下課後教練講解身體分析報告後便推銷會籍。記者在三十分鐘內不斷拒絕後,最終獲安排離開。

涉事健身中心發言人表示,職員已按公司規定詳細解釋合約內容,並不存在客戶所陳述的情況,故無法取消交易及退款。

非自願簽約 可取消交易

海關發言人指出,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中有訂明觸犯「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及「誤導性遺漏」等因素,在處理懷疑涉及違反《條例》個案時,需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因素,才能判斷是否有牴觸《條例》,因每宗案件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

「通常商戶同消費者都各有說法,所以消費者發覺被困,就要打畀朋友留個紀錄,先夠證據推翻簽咗嘅合約。」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提醒消費者,簽訂合約後欲取消交易,必須有足夠證據證實被直接或間接禁錮,或感受心理壓力、在不自願情況下被強迫簽約,方有機會推翻合約。

記者:關海琴、阮佩君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