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長妨礙司法公正 入獄42月

【本報訊】海味店老闆因十四歲兒子疑遭舊同學勒索而報警,但之後卻收到一名未有參與調查的反黑組警長邀約商談,警長聲稱舊同學的家人是黑幫高層,要求老闆指示兒子不要在認人手續中認出疑犯,以息事寧人,老闆其後報警。涉案警長否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早前在區院受審後昨被裁定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指被告曾在執勤時受槍傷而獲嘉許,又獲選為傑出警員,懇求輕判,但法官斥責被告濫用其職權,遂判他入獄三年半。

械劫案中槍 獲選傑出警員

被告黃慶義(四十三歲)案發時是沙田反黑組警長。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已婚,於九○年加入警隊,九五年在一宗持械行劫案中受槍傷,英勇表現獲上級嘉許;○六至○七年又獲沙田區傑出警員選舉銀獎,去年被告獲推薦升任警署警長,本獲批准,現因涉本案而告吹。辯方強調,被告所說的威嚇說話不涉暴力或金錢利誘,但辯方未有透露被告的犯案原因。

事主證供可信 裁定罪成

法官裁決時指海味店老闆朱漢強的證供可靠,雖然朱在認人手續中未能認出被告,但考慮朱的證供,包括他描述疑犯的髮型、其所乘車輛的車牌等細節,可以推斷被告即為威嚇朱的疑犯,故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340/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