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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人死亡 「怪醫」須賠106萬

【本報訊】曾為藝人袁潔瑩治療厭食症、有「怪醫」之稱的中醫師江健中,八年前治療一名專程由澳洲來港醫病的華裔糖尿病女患者時,她忽然昏迷失救最終死亡。其遺屬事後在香港高院興訟向江索償,由於江一直缺席應訊,法庭判他敗訴,昨日下令他須賠償約一百零六萬元予死者遺屬。

停用胰島素三日後昏迷

原告曾崧女,是卅七歲女死者阮文芳的母親,她代表自己、死者丈夫及兒子興訟,被告江健中。判詞透露死者早年在廣州做接待員,八九年移居澳洲及結婚,之後在當地的工廠工作,○四年中懷孕後辭工。惟懷孕期間染上糖尿病,要定期注射胰島素。被告事發時是一名表列中醫,聲稱可治療糖尿病,又指病人服其處方的藥物後不用注射胰島素。

死者遂在○六年一月專程返港找被告治病,並按對方建議停用胰島素。惟事隔三日,死者於同月的廿日昏迷,同日稍後因糖尿病酮酸血症死亡,其子當時僅七個月大。被告因事件而被剔除在表列中醫名單之外。之後被告缺席聆訊下被判敗訴,法庭之後評估賠償金額,被告繼續缺席,法官昨裁定賠償金額約一百零六萬元。

案件編號:HCPI 63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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