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傷指 控九巴索償400萬

前九巴司機聲稱五年前駕駛九巴扭軚時發現軚盤太重,最終弄傷左手拇指,復工後曾要求換車,但仍發現軚盤太重,結果八個月內再三度弄傷拇指,他認為九巴應就其受傷負責,又指未能再任巴士司機,故入稟向九巴索償逾四百萬元。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原告供稱,曾要求九巴讓他調任站長等工作,但遭拒絕且以健康理由要他提早退休;法官則原告可告對方傷殘歧視,但原告並無這樣做且已過了限期。

原告黃國輝(四十四歲),被告是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據原告方指原告主要追討因未能續任巴士司機的收入損失,痛苦傷害賠償等的索償額只佔數十萬元。

8個月傷3次 現職保安

現任職保安員,月入約萬多元的黃供稱,九八年四月起加入九巴任司機,平日會獲派駕駛同一輛巴士。

○九年四月十三日他如常駕駛同一輛「112」號巴士往蘇屋邨,在一次扭軚時發現軚盤比平日重,要用較大力並感吃力,及後「『Chok』了一下」,左手拇指扣着軚盤並「扯着」,最終扯傷了拇指需請病假。

稱資方拒調崗位不讓復工

他指因怕再扯傷拇指,故不止一次向上司反映不能駕駛軚盤太重的巴士,公司亦轉換其他型號巴士供他駕駛,但駕駛後仍覺軚盤過重,並於○九年六月、八月及十二月先後三次扯傷左手拇指,不能郁動,此後公司一直讓他放病假,他曾不斷要求公司讓他復工駕駛巴士,但公司指醫生認為他不能駕車,拒讓他復工。

黃指至一一年八月中他仍未獲發工傷賠償,「我當時急需要工作,掃地又好,乜嘢都好啦!」要求轉任站長或站務助理等其他崗位,但上司指「醫生話你手指公屈唔到,就算叫你打電腦都要兩隻手指打啦!」其後公司更因健康理由要他提早退休。黃指他仍想做巴士司機,曾找過其他巴士公司,但新巴的駕駛師傅指他曾受傷機會不高,「無一啲公司肯孭呢啲飛!」最終黃不能再任巴士司機,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PI 17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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