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業翁不知帳戶洗錢22億

【本報訊】無業老翁聲稱受指使下,在港開設空殼公司及銀行帳戶並交予另一人管理,藉此賺取每月三千五百元報酬,警方發現其帳戶的資金進出高逾廿二億港元,故拘捕兩人,老翁在警誡下聲稱對公司帳目毫不知情,他昨於高院承認三項洗黑錢罪,收押等候同案不認罪男子在十月受審完畢後,始接受判刑。

首被告黃蘭俊(六十九歲)並無案底,他承認在一○年一月至三月卅一日處理三個銀行帳戶內共廿二億多港元黑錢。

首被告在警誡下稱,是順應次被告要求而開立公司,對方並會使用他的銀行帳戶,每月則給他報酬。首被告表示只知公司業務是替人匯款轉帳,全由次被告運作,他不知交易詳情。

案件編號:HCCC 1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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