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雞碎 劏客的士橫行

中環畢打街懷疑有的士集團在的士落客區違泊「搵食」,公然揀客兼議價,遇有旅客更會開天索價,以數以倍計車資接載。的士業界承認,的士司機違規「劏客」已非一朝一夕,質疑現有刑罰過輕令違法者更肆無忌憚。立法會議員要求加重罰則,打擊的士不按錶收費情況,以保香港旅遊業聲譽。

「兩架的士霸住個落客區等客,少少位都唔留畀人,其他人就逼住駛前啲喺雙黃線落客,有次仲累我畀警察抄牌!」駕駛者陳先生指中環畢打街設有供的士落客的限時禁區,卻長期被違規的士霸佔,令其他駕駛者被迫在禁區落客,更不時有乘客要冒險在馬路中心下車。陳早在一年多前已向警方反映問題,惟一直未見改善。

駛走即有的士補位

陳又指涉事的士除違泊等客及不按錶收費外,更聲明只載「過海客」,不少旅客已不幸「被劏」,擔心長此下去將影響香港旅遊業聲譽,「啲遊客畀人劏咗一次,下次邊仲會嚟香港玩!」陳指有關的士揀客期間,每當其中一部載客駛走時,停泊前方之的士便會倒車補位,同時又有另一輛的士駛至前面位置,懷疑涉事的士屬「集團式經營」。

「屈多幾個客搵得番」

記者實地了解期間,發現落客區停有兩部「冚旗」的士,有內地旅客向泊於落客區之的士司機示意欲前往銅鑼灣,的士司機最初以「只過海」為由拒絕,其後提出收費一百五十元,旅客隨即答允並登車離去,原停泊前方之的士即時倒車補位,繼續等候揀客。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首十一個月共接獲八十六宗有關上址交通違例的投訴,共發出四百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對上址違例的士問題甚表關注,已不時派員進行交通管制及部署打擊行動。

運輸署發言人則說,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的士司機拒載或「揀客」及不按錶收費均屬違法,兩者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話就話最高罰一萬蚊,但其實好多時都只係罰千幾蚊,啲罰款仲會由幾個人攤分,屈多幾個客就搵得番!」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指出,中環纜車站以及一間位於太子的酒店外圍亦出現同樣情況,質疑現有刑罰過輕,未能阻嚇違規司機。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認為,警方在檢控時應提交司機過往紀錄,以嚴懲屢犯者,至於運輸署亦應研究加重罰則,杜絕的士司機集團式違法經營,「發生咩爭拗啲旅客通常都唔知點追究,的士咁劏客真係好影響香港旅遊業。」

記者︰呂耀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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