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蔣麗芸促落實「爆粗廿三條」

有部分立法會議員為求出位,周不時會喺各大小會議上大講粗口諧音同粗言穢語,令其他議員睇唔過眼。議員蔣麗芸(Ann)尋日就大吐苦水,話自己同黨友陳鑑林已經分別去信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同大會主席曾鈺成,要求修改議事規則賦予主席更大權力,將嗰啲講粗口嘅議員趕離場,仲要暫時停職兼扣薪兩日。

議員「爛口」擾立會秩序

阿Ann尋日仲搵嚟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嘅《香港政府憲報》,當中第廿三條「會議常規」寫明,如果有議員喺會議中發表不當言論或擾亂會議秩序,主席有權暫停該議員嘅職務。佢話部分「爛口」議員周不時都會喺開會時扮詼諧大講粗口諧音,認為議事規則應針對呢啲議員提出更嚴厲罰則。

不過,阿Ann黨友鍾樹根早前先至爆出「收皮」同「肯肯定」等疑似粗口,唔知阿Ann會唔會先提醒對方要「講少句」呢?講起要規管粗口,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尋日同傳媒茶敍時話,當局就快完成有關「爆粗」教師林慧思嘅報告,最快下月會向特首提交喎。

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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