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海上執法區別對待

南海問題的爭議,影響中國與東盟國家的關係,其中最具挑戰性的核心部分,是南沙群島及周邊海域的糾紛。現有「四國五方」,包括中國、台灣、菲律賓、越南和馬來西亞,各有訴求,互不相讓,現實是中國在島嶼佔有和資源開發方面皆處於被動位置。

多年來,北京擔心大國崛起,會令東盟國家恐懼,讓「中國威脅論」大有市場。至於美國、日本,以至歐洲一些國家,亦以此煽動區內國家聯手與中國抗衡。在投鼠忌器下,中國傾向以低調及軟性身段處理涉及南海地區的海上衝突。

在海上執法時,北京擔心以海警名義行動,予人動作太大的感覺,故寧願以漁政或海監等軟性執法示人,再根據涉事糾紛的不同海域、不同國家,出動不同部門及船艦的方法,循序漸進化解危機。

在黃岩島事件中,由於馳援中國漁民的距離甚遠,出動大型海監船前往,實行以大壓小,也不排除針對菲律賓的氣燄,予以重手打擊;與馬來西亞產生衝突,則力求以和為貴,好來好去,以中小型漁政船為主,被視為低調回應,逐步取回主導權。

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在釣魚島抗衡日本,前期採取以中小型的漁政船為主的游擊戰術,不斷進行騷擾性的巡邏,到了後期才加入噸位重的海監船,期望發揮震懾對手的作用。

有趣的是,中國與越南在已清晰劃界的北部灣有衝突時,針對越界的越南漁船,會出動公安海警的巡邏艦,實行強勢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