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老婆餅馳名的元朗恆香老餅家近年屢出現涉及錢銀的民事紛爭,日前再有發生相類的興訟。曾持有元朗恆香老舖業權的詹氏三兄弟昨入稟高等法院,指稱在○八年九月向恒香合記投資有限公司借出三百萬元,但對方未有依時分期全部歸還,故要求法庭頒令,該筆貸款的擔保人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及兩名恆香創辦人的第二代,立即清繳餘款兼利息合共三百八十多萬元。
原告詹榮良、詹耀良及詹偉忠,資料顯示三人曾於○八年買入恆香位於元朗大馬路的老舖,之後再將業權轉售其他公司。被告依次是鄭鴻杰、鄭鴻燊(前名鄭鴻昇)及恆香老餅家有限公司;首及次被告是恆香創辦人之一鄭煜文的兒子。入稟狀指眾原告於○八年九月九日同意向恒香合記投資有限公司借款三百萬元,雙方協議分三年每月還款,三名被告則任擔保人。
但自一○年四月起,恒香合記再沒有還錢,餘下欠債連利息二百廿三萬多元。原告要求被告一方履行擔保人責任清繳欠款,另及支付一百六十多萬元進一步利息。
案件編號:HCA 215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