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掛牌須業主書面同意

【記者甘銘添報道】地產代理掛錯牌,有可能遭地產代理監管局紀律制裁;該局表示,地產代理張貼廣告牌,需得業主書面同意,而且,地產代理做任何工作都要小心,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正確。該局表示關注今次事件,若有關人士向該局投訴並提供詳細資料,該局會跟進調查。執業律師黃國桐則說:「地產代理掛錯牌,令店舖蒙受損失,一定告得入,問題係點計算損失,要係直接受影響,而不能單單講聲譽受損,例如事發前後的每月生意額比較,反映到生意減少了便可。」

地產代理監管局在○九年四月發出執業通告,指接獲投訴有地產代理從業員於大量空置店舖的捲閘上張貼非住宅物業的租售廣告。

違規勢遭地監局制裁

該局提醒地產代理從業員於店舖門面張貼廣告招貼或海報前,必須取得店舖擁有人或佔用人的書面同意,從業員未能遵守上述指引,除可能觸犯法例,亦可能會遭受監管局紀律制裁。該局發言人又稱,根據《操守守則》,地產代理在履行職務時必須盡量小心和盡一切應盡的努力,而該局亦一直關注地產代理在商舖掛牌的問題,並派人巡查。

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黃子華稱,由於今次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再作評論。他解釋,他們在舖位掛牌前會經過多個步驟,首先,地產代理收到業主指示後,會向市場部落單,再由市場部向外判公司落單掛牌,現階段不知道哪一方出錯,相信在法庭會交代,到時便水落石出。另有地產代理公司高層坦言,掛錯牌事件十分罕見,估計是外判公司出錯,但地產代理責無旁貸;他又說,為免影響行人,掛牌工作通常在半夜進行,工作人員不會知道有關店舖是否已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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